刑事案件能否调解处理呢?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5 11:46) 点击:16 |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能否调解处理呢? 律师解答: 我国的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不可以调解。 我们所说的调解,主要是指在民事案件中,由法院主持,民事矛盾的双方或者说民事冲突的双方,达成合意,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我们称之为调解。 而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当中,两个主体分别是:一方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叫刑事被告人;另一方是代表国家的公诉机关。法律禁止公诉机关与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达成和解。 律师解析: 有些案件是以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而结案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得到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那么作为公诉机关,或者是法院,就可以依照法律对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那从外部形式来看呢,就如同民事的和解一样。 刑事案件的这种"和解",在各个阶段都可以实行。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可以撤销案件;在公诉机关的起诉阶段,可以不起诉;在法院的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免于处罚。前提就是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那么公诉机关或者是法院,就可以依照法律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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