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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坐牢出来后就不需要还钱了?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5 11:53)    点击:16

欠了债就需要还钱,有些人欠下了债务却没有能力还钱或是故意不还钱,结果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由于情节比较恶劣所以债务人因此而坐牢了。

网友咨询:

欠债坐牢出来后就不需要还钱了?

律师解答:

需要还钱。

第一、借贷纠纷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涉嫌刑事责任,更不会坐牢(除非涉嫌诈骗罪);

第二、如果涉嫌刑事责任,比如涉嫌诈骗罪等,那么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也不是一回事,的确承担了刑罚后依然不可以回避民事责任;

第三、一事不再罚,如果承担过相应刑事责任后,不能就同一事再次处罚。

律师解析:

借钱不还要坐牢的情况包括哪些

一、拒不执行要坐牢

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判刑前提是借钱不还,你首先要到法院去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拒还钱,你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期间,你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欠钱人有钱最好及时还给债主,别把债主惹急了,想让你去坐牢那就麻烦了。

二、“借钱不还”型诈骗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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