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不赔怎么办?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5 14:19) 点击:24 |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不赔怎么办? 律师解答: 如果交通事故中自己的车子被撞后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为对方全责,而同时对方车是有车险的,那么对方保险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不赔可以跟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采取代为追偿的方式,如果不能够采取代为追偿的话。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凭借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由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赔偿。 律师解析: 1、如果全责方因为垫付维修费不配合处理、进行理赔可以直接前往对方保险公司咨询,看是否可以分开划账; 2、可以进行代位追偿,前提是车主本人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不会受理。 3、如果是因为全责方还没有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意味着其还不确定是否走保险流程,可以尽快和对方协商私了或者通过保险解决,如果对方有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要报案处理; 4、可以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起诉处理。 5、发生交通事故,如过对方全责,但是不赔,受害者可以先行治疗,同时把治疗的各种单据留存,因遭受人身损害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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