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5 14:56) 点击:23 |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选择诉讼离婚,首先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立案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那么,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呢? 网友咨询: 离婚起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律师解答: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从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原告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诉讼双方。 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律师解析: 异地诉讼离婚的办理首先需确定哪个地区的法院具有管辖权,确定后根据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办理。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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