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跟我的表姐结婚?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5 14:59) 点击: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具体是指: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男女双方不得结婚。 网友咨询: 是否可以跟我的表姐结婚? 律师解答: 是否可以跟表姐结婚,需要看你们之间是否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果是则不能结婚,如果不属于三代以内,是可以结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情形的,婚姻无效。结婚登记的时候,婚姻登记机关会让双方签订一份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血亲的声明。如果男女双方隐瞒情况办理了结婚登记,那该婚姻也是无效婚姻。 律师解析: 血亲主要是指源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又称自然血亲。自然血亲基于出生而发生。从己身开始计算,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都属于直系血亲,均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血亲还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拟制血亲是指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因为其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给予其与自然血亲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拟制血亲也是直系血亲,亦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包括:一是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的兄弟姐妹及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二是不同辈的伯、叔与侄女、姑与侄子、舅与外甥女、姨与外甥之间;三是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 为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民法典不再将疾病列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将由此导致的无效婚姻改为可撤销的婚姻,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结婚权利的保障和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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