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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7 13:12)    点击:28

关于肖像权,如果严谨一点来讲的话是属于我们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所以每个人的肖像权是不得被他人随意损毁的。不仅如此,有些无良商家的不正当使用公民个人的肖像权也会构成侵权行为的。那么,侵犯肖像权法人行为有什么呢?

(一)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二)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三)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四)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五)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一、被侵犯肖像权该如何维权?

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如下:

1、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二、肖像的特征是什么?

1、肖像是自然人包括面部在内的外部形象的再现,但如果表现为侧面或其他部位,只要社会一般人能拒以判断其身份的也构成肖像。

2、肖像是通过造型手段再现的视觉形象,用语言、文字、描绘的形象不属肖像。

3、肖像必须固定在物质载体上,为人所社会一般人能拒以判断其身份的也构成肖像。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体现在没有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就开始使用当事人的肖像,但要注意区分以盈利为目的。比如说公安机关发布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这种做法肯定无需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但也不能说就是属于侵犯肖像权的。并且对他人的肖像无端的进行侮辱或者损毁,就算是没有经过别人同意制作他人的照片,都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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