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肇事方跑了怎么办?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7 13:25) 点击:18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会根据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来确定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如果交通事故是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全责方承担。 赔偿费用计算主要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除了以上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等。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方跑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肇事者跑了的话,受害人应当尽快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情形的,不予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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